原创作者|宋振江(振和律所创始人)
虽然通常都追求“每临大事有静气”,但我以为这只是一种境界,或者说只是一种精神抚慰和意志激励,真正希望办大事成大器的人哪怕心理素质再强大,每临大事时其内心往往非常在意成败输赢,内心深处很难真正做到气定神闲,而实际上未流露出来的真实状态往往是反复推敲,再三斟酌,内心应该是波澜起伏。所以,《论语·述而》中所讲的“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才最为贴切实际,才最符合我们通常做事的准则和心态。
“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中的“惧”与通常所说的“紧张”“畏惧”相似而不同,“紧张”与“畏惧”往往只是缺乏自信与胆怯的负面表现。真正的能者面临大事时心里产生的“惧”意,其实更多的还是谨慎敬畏之意,“惧”与“好谋”衔接,恰恰体现的是对目标事务的敬畏感和使命感,很多事情正是在这种压力之下激发潜能,最终用心谋划运作而成的。
我一直认为,法律的独特魅力在于风险的不确定性,答案没有唯一性,这就赋予了我们更多的机会,每一个复杂疑难案子都需要多角度地精心分析研究,运用不同的方法可能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精彩的过程未必有精彩的结局,但精彩的结局必然有精彩的过程。从我们以往以及其他同仁承办的多起疑难复杂诉讼案例看,无一不是这个道理,很多精彩的案例其实正是在律师执着不懈而生动有力的影响之下发生了重大逆转,而律师为之付出的喜怒哀乐可不是简单一个“惧”字能够说得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