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随笔】庆幸剧中张文菁“闹庭喊冤”后的无罪释放

日期: 2025/7/5 23:38:27

原创作者|振和律师创始人.宋振江

电视剧《以法之名》中,在万海等一众涉黑案庭审刚刚开始,被告人张文菁就打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高呼“万海无罪,我们冤枉”,法庭被迫取消庭审,然后没过几天省检察院就张文菁当庭喊冤的行为成立了调查小组,没多久张文菁在未经开庭的情况下被以不构罪而释放。这一系列反转令同为刑辩律师的我为遭遇诬陷的同行最终洗冤脱身而倍感庆幸之余,又对剧中只凭口供构陷即可让无辜者被捕甚至定罪的江湖险恶深感不安。

从剧情来看,张文菁的最终无罪并非通过正常的庭审辩论获取,反而是非正常的、激进的、近乎“闹庭”的当庭喊冤之举起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作用。

不妨假设一下,如果没有张文菁这般“闹庭”,庭审肯定会照常进行,性格刚烈、律师出身的她在后面的庭审中肯定也会非常强烈地质疑反驳指控罪名,但正常庭审环节的被告人辩解或反驳通常只会被记录在案,这样正常的庭审程序肯定不会惊动省检察院,更不会促动省院的专案调查,而之前被市院公诉人认定的“铁板钉钉的证据链闭合”观点大概率会被法庭采信,张文菁被指控的涉黑骨干和实刑几无悬念。

开庭辩论本来是为了质疑证据、查明真相,法庭如果真正按证据规则对存疑证据展开深入调查,不难发现问题,但在剧中东平市那样一个连办案人员都可能被灭口或收买的地方,被告人在庭上理性辩解的效果可想而知,大概率会被公诉人以“无认罪悔罪态度”而掩盖。剧中的张文菁真是万幸,庆幸她绝望情急之下的“闹庭”后遇到了省院有正义感有良知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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