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随笔】庭审中让当事人有尊严是刑辩律师要做的事

日期: 2022/6/17 21:25:16

原创作者|振和律师创始人.宋振江


开庭时被告人带着手铐拖着脚镣被法警押着带进法庭那一刻,作为辩护人的我往往会在此刻选择不看,直到他被带到指定位置站好,我才会在辩护席上向他很正式地投去关注、问候的眼神,算是打个招呼。

我深知,被羁押的当事人内心是痛苦而煎熬的,再豁达的人此时通常会很敏感脆弱,而铐镣加身被押着走进法庭的这几步路看似很短却又让他显得步履蹒跚,那种样子看起来有些狼狈。真正从容淡定地被押着行走法庭的人其实并不多见。有谁希望让人看到自己镣铐束缚下的狼狈模样呢?再者,我一向反对对非暴力犯罪者在开庭中镣铐加身,一副手铐足矣,扣上脚镣实无必要,如果辩护成功判决无罪了呢?不看他不愿被看的状态,留给他一些尊严体面,等他站定心绪平静下来再打招呼,我把这当作不可或缺的刑案庭前礼节。

不仅如此,很多刑事被告人在此前的侦查及审查环节就已承受了太多居高临下的强势审讯,这是他涉嫌犯罪的代价,而辩护人在庭审发问中使用另外一种平和、尊重的语气与他交流更有必要,这种平等交流而非强迫的感觉让他对失去的自由有更深切的体会。有时看到同案犯的辩护人用公诉人似的腔调质问自己的当事人,把当事人搞得无所适从,我心里忍不住有怼这位同行的想法,你究竟是在为谁辩护呢?

记得有次参与未成年犯罪辩护,在开庭中我向法官提出去掉这个大男孩的手铐刑具,并阐述了相关司法解释,法官听后当即接受了,这个并不起眼的事情让孩子的旁听家属很是感激,记住好久。

振江认为,维护你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了实实在在专业做好功课这个“里子”以外,也要适当顾及每个被限制人身自由者在非常时期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