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随笔】对因防疫而中止审理的刑案当事人不妨先予取保候审

日期: 2022/6/4 16:28:58

原创作者|振和律师创始人.宋振江

上海终于解封了,巧的是邻近上海的常州无锡等周边城市的司法诉讼审判活动几乎也在这个时候全面恢复正常,被暂停了几个月的刑事案件线下庭审和提讯会见总算恢复展开,我最近接二连三地不断接到法院安排开庭的通知,尽管内心时有庭审排期冲突的担忧以及连续开庭的疲惫焦虑,但振江仍为各地社会秩序逐渐恢复、诉讼活动能够正常感到些许欣慰。我们吃的就是这碗饭,操这份心也是情理之中。

要知道在前期严苛的防控下,羁押场所一般案件不予羁押,被收押者一律不给现场提讯会见,很多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在内的诉讼活动都因此无法正常全面展开,毕竟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并不适合线上展开,大量案件积压,审限一延再延,说诉讼秩序陷入困顿并不为过。

特别是在那些因此而中止审理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被羁押的刑事案件,诉讼中止人的羁押并没有中止,审限延长极有可能会导致超期羁押,这对当事人本人及其家属无疑是莫大的伤害,无论是振江律师还是身边刑辩同行,都得面临这样的问题。振江曾向法院或检方提出,既然中止审理,案件一时无法了结,就应将被收押的当事人先予取保候审(重罪除外),等中止审理情形消除后再行收押,这或许是避免导致错押或超期羁押的方法。好在有在审判环节采纳我取保意见的人,但大部分仍在羁押中等候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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