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随笔】律所创始人光会办案还不够,还需要奉献

日期: 2020/10/9 1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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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年律所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同业竞争愈发激烈,律师的流动频率出现前所未有的高位,律所之间相互“挖墙脚”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律师一年跳槽三家所的情况,这种现象让很多律所忧心忡忡。撇开小所凑人数、行业压力大等因素不论,从表面上看,薪资待遇或提成制度是最大的问题,但深层次分析,能否让这些律师人尽其用应该才是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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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律师往往因为没有深厚的专业功底、缺乏稳定的案源和创收能力而在其律所不被重视,而很多律所又往往会以自食其力、不养闲人的提成制度为由不主动向这些律师提供一定扶持帮助,久而久之这些律师可能会迫于生活压力选择离去另择他所,或转行去公司或机关做非律师工作。

       频频跳槽对律师来说十分耗费精力的事,其结果往往未必如意,而对律所来说,频频招人培养人也成为工作常态,各项投入自然也会很多,似乎双方都没有真正得到实惠。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全面评估这些律师是否具有某方面的潜能,以及从“小”做起的心态,另一方面律所是否愿意针对性拿出适合小律师做的事情,让其慢慢从不重要但需要有人做的事,给其适当的薪资,这样就能够各有所需的解决问题。

       但这样的事关键需要有实力、有担当的创始人给予的足够重视,因地制宜地研发制定律所的不同业务分工协作机制,有效形成大律师忙大事、小律师忙小事的合理生态布局,最终实现不同层级的律师与律所平台都可以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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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振和律所临近中秋之际在风景如画的红梅公园内听松楼湖畔召开了团建会议,主题就是我调研后所作的《当前律师行业的现状与振和律所的美好前景》讲话,其中,对如何全方位提高所内各类律师薪资待遇、大力扶持年轻律师等内容做了详尽务实的分析。

        我执业二十余来,一直推行公司化模式律所,这种模式或许将来会被很多律所适用,我也一直认为,创始人所要做的事很多,不仅仅局限于办好案件,还要花时间带团队,带出好的团队除了公平合理的薪资制度,还需要奉献精神。


文|宋振江(振和律所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