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随笔】刑辩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日期: 2020/7/8

   

    

        

     预备一整天的庭审今天只开了半天多一点就早早结束了,与此前的一开就是几天相比,难得如此短平快,有些意外,有些兴奋,略带小倦。感觉今天我的庭审效果还不错,要是同案的其他辩护律师再多做一些深度辩护,或许效果会更好些。

    在这起多人团伙案件中,我的当事人从起初被指控的黑社会组织骨干加上聚众斗殴的数罪,变更指控目前只有寻衅滋事的一罪,接近我的心里预期,这无疑让我这个做辩护人的自觉很有面子,也由此引发一些感触。

    都说刑辩难做,难在哪里?参加过多次刑案庭审,我发现,不少辩护人在庭上不敢表态,不愿表达,明明到了发表观点的时候,却总是先怯怯地说上一句“我简要说一下我的意见”,把本可充分展示观点的大好时机白白错过,而过分简要的观点往往让人不明就里。更有甚者,在法庭要求他发言时他却说,“我待会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词,在此就不多说了”,真是惜语如金,殊不知,你准备的辩护词本来就是应该放在法庭上公开叙说的,它不仅仅只是给法官看,还需要你说给公诉人听,说给当事人听,说给旁听者听,很多时候,无论是法官还是公诉人,当事人还是家属,都很希望当庭听到辩护人新颖的、有价值的观点,说不定你某个有价值的观点会促动公诉人主动改变起诉而让你省不少力气。还有,在同案犯多辩护人多的庭审中,一些律师往往以“同意刚才某律师的辩护意见”作为自己的意见,却不加以任何引申展开,这其实是并不高明的做法,自以为省事,但一方面暴露了自己的准备不足,另一方面还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问题。

    除了长期摸索积累以外,刑事辩护要有硬核,律师就得做足庭前功课,既要用心研究证据,也要分析吃透法条,辩护需要务实,但必须注重策略,对案件走向要心中有谱,唯有如此,庭上才能行云流水一般。那种不做功课而指望庭上见机行事的人,必然不会成为有作为的辩护人。


文|宋振江(振和律所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