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和”的内涵寓意深远而美好,因此有了“万事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人和百业旺”的说法。

《论语·子路》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对“和而不同”的通常理解是为君子能够和谐融洽地与周围的人相处,但君子不会盲从迎合他人,对任何事都会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判断,会坚持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而不同”显示出中华民族“和合”文化的深刻哲理和高度智慧。

振和律师事务所中的“和”字便是源自其中。

“振和”的内在寓意,“振”本身就包涵着有智慧的博弈,“和”是客户目标的实现。

振和创始人及所有合伙人本着对人生、社会和法律的深刻感悟,从成立的一开始,就致力于为尊贵的客户“家和人和万事和”的美好宏愿尽一份绵薄之力。

此乃是振和律师事务所的精神和文化的核心所在,更是振和人为之奋斗的远大目标。

振和团队期待着尊敬的客户能够提供给我们充分展示自己特色专业才能的机会,并保持与您融洽愉快地合作!